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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海区部分现有排污单位排污权指标重新核定结果公示
发布日期:2018-06-05 浏览次数: 来源: 区环保局

根据《浙江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暂行办法》、《舟山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、《舟山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(试行)》以及《舟山市现有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核定技术规范》的有关要求,现将我区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现有排污单位的排污权指标重新核定结果予以公示。公示时间为6月5日-6月20日,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,请以电话、传真、电子邮件、信函或其他方式,向舟山市28365-365体育备用反映或咨询相关信息。

电话(传真):0580-8176010;

电子邮件:451167925@qq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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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海区部分现有排污单位排污权指标重新核定结果(吨/年)

序号

排污单位名称

化学需氧量

氨氮

二氧化硫

氮氧化物

1

舟山市宇锦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

0.2

0.03

0.5

1.01

2

浙江奥斯特汽车配件有限公司

0.36

0.06

0.77

0.71

3

舟山市天汇电镀有限公司

0.292

0.053

0.031

0.197

4

浙江星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

0.96

0.24

0.85

1.70

5

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

35.56

0.5

1.845

7.38

6

舟山市世创水产有限公司

6

1

0.051

0.10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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